與孩童同行
攜帶兒童及嬰兒出行
我們致力在旅程中照顧旅客的需要,並希望為您和您的子女帶來安全愉快的旅行體驗。為了預留足夠時間辦理登機,請確保提早抵達機場,以及帶備所需的旅遊證件。任何 18 歲以下兒童也可能要出示年齡證明,例如出生證明書。
您可在手提行李或個人物品以外,攜帶一個吸乳器和用以冷藏母乳的軟式保溫袋。此等項目不用託運,而且即使您並非與兒童同行也可攜帶。此外,大部分機場均設有哺乳室及哺乳站以供使用。
若您的家庭與 15 歲以下孩童同行,我們樂意提供協助,確保您們能在航班上同坐。以下是一些預訂建議:
- 必須確保在同一預訂中為所有人預訂。
- 愈早預訂愈好。(愈近出發日子,座位數量愈有限。)
- 在航班座位圖上為全家人預選或不預選座位。
- 若只能選擇幾個座位或分散在機艙各處的座位,那麼不預選座位更佳。雖然在出發當日較難找到相連座位,但閘口職員仍可嘗試重新為您安排座位。
若您不預選座位
若您無法預選座位、不想為座位付款或已選擇一般經濟艙票價,我們的系統將會檢測到您是與家人一同旅行。系統會在出發日期之前自動搜尋相連座位。我們會盡量不拆散你們,但若座位有限,我們會安排 15 歲以下的兒童至少與 1 名成年家人相鄰而坐。
不在同一預訂中的孩童與成年人
若您與孩童一同旅行,卻不在同一預訂中,請聯絡預訂中心,讓我們在個別預訂作註明。
2 歲或以上的孩童必須以成人票價購買座位。5 歲以下的孩童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可獨自旅行。
若您不選擇主艙或一般經濟艙座位,我們將在購買機票後的數天為您安排座位,讓 15 歲以下的孩童至少與 1 名同行成年人相鄰而坐。
我們歡迎出生滿 2 日或以上的嬰兒乘搭航班。然而,若嬰兒出生未滿 7 日,則要有醫生紙,指出其在醫療上獲批旅行。
請謹記:
- 只有 1 名嬰幼兒可坐於每位持票隨行成人的膝上,而該嬰幼兒必須包括在預訂當中。
- 任何額外的 2 歲以下嬰幼兒,均須為其購買機票,以佔用嬰兒安全座位或個別飛機座位。
- 在旅程期間中,嬰幼兒必須未滿 2 歲。若嬰幼兒在旅程期間年滿 2 歲,則須在餘下行程中擁有自己的座位。
在 aa.com 新增嬰幼兒至您的旅程
國內航班(包括波多黎各)
您可在預訂過程中或機票發出後於 aa.com 上新增嬰幼兒至您的旅程。前往「旅客詳細資訊」頁面,選擇「新增抱坐於膝上的嬰幼兒」。
國際航班
對於國際旅行,請在機票發出後新增嬰幼兒。在 aa.com 上存取您的旅程,並在「旅客詳細資訊」頁面上選擇「新增抱坐於膝上的嬰幼兒」。我們或會收取稅項和部份成人票價。
出生未滿 7 日的嬰幼兒
如果您的嬰幼兒出生未滿 7 日,無論您是乘搭國內或國際航班,都必須聯絡預訂中心。
預訂座位
若您的嬰兒將坐在獨立座位上旅行,則必須購買機票。嬰幼兒必須乘坐獲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FAA)批准的安全座椅,或者在沒有幫助的情況下能夠坐挺於座位上,並且在飛機滑行、起飛、降落期間以及每當「繫緊安全帶」信號燈亮起時繫好安全帶。
嬰兒籃及尿片更換桌
- 在闊身機艙內的所有洗手間,均設有尿片更換桌。
- 閘口提供嬰兒籃,但僅限在 777-200、777-300 及 787 客機上使用,數量有限,先到先得。*
- 頭等艙/商務艙恕不提供嬰兒籃。
*使用嬰兒籃的嬰兒必須未滿 2 歲,且體重不超過 20 磅(9 公斤)
我們接受的安全座椅
大部分經批准可用於汽車的安全座椅均可在機上使用。座椅必須有堅固的靠背和座位,必須裝有安全帶以固定孩童的身體,並貼有表明可以在飛機上使用的標籤。
標籤可以包括:
- 以下備註:「This child restraint system conforms to all Federal Motor Vehicle Safety Standards」(此兒童固定系統符合所有聯邦汽車的安全標準)和「this restraint is certified for use in motor vehicles and aircrafts」或「this restraint is certified for use in motor vehicles and aircraft」(此固定裝置獲在汽車和飛機上使用的認可)
- 獲外國政府的批准,或顯示座椅乃根據聯合國標準而製造的標籤。
- 安全座椅不得用於出口排,或緊鄰機翼上方出口前面或後面的座位排。
- 安全座椅最好放置在靠窗座位。按照適合該孩童身型的大小方向及根據標籤上的說明安裝座椅。
- 當飛機滑行、起飛、著陸和「繫緊安全帶」信號燈亮起時,孩童必須留在安全座椅內,並扣好安全帶。
- 您必須為孩童購買座位,或您旁邊必須有空置的相鄰座位,方可攜帶安全座椅上機。若沒有空置的相鄰座位,閘口職員會把您的安全椅託運至最終目的地。
在出發前查看座位尺寸。
因受座位角度影響,特定客機上的頭等艙或商務艙不允許使用安全座椅。
頭等艙
空中巴士 - A321T
商務艙
- 空中巴士 - A321XLR
- 波音 777-200
- 波音 777-300
- 波音 787-800
- 波音 787-900
- 任何無批准標籤的裝置
- 無批准標籤或肩帶的加高座椅
- 背心及/或吊帶型裝置,有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批准標籤的兒童航空安全裝置(ACSD)除外
- 扣於父母身上或父母安全帶上的延長安全帶
- 任何把孩童固定在成人膝上或胸前的裝置
隨身及託運行李
若您乘搭國際航班並把嬰兒抱坐在膝上,我們會為嬰兒發出機票。您可以透過機場工作人員為嬰兒免費託運 1 件行李。行李不得超過 25 磅(11 公斤)和 22 x 14 x 9 吋(56 x 36 x 23 厘米)。
每位小童只限帶 1 個尿布袋作隨身行李。
- 每位持票乘客與兒童同行或領養時皆可免費託運 1 部嬰兒車和 1 張汽車安全座椅
- 兩件物品均可在票務櫃檯辦理託運,或
- 在閘口託運 1 件行李,在票務櫃檯託運 1 件
- 非摺疊式嬰兒車和無內附兒童安全帶的嬰兒車必須在票務櫃檯託運
- 所有其他嬰兒車必須在登機前於閘口辦理託運手續
- 吸乳器和用以冷藏母乳的軟式保溫袋不作手提行李或個人物品計算
- 遊戲圍欄、無內建安全帶的嬰兒車、嬰兒床以及「遊戲床」(pack and play) 當作普通行李,收取一般行李費用
- 若任何物品超出隨身行李限制,將需託運並支付正常費用
國際文件
到美國境外旅行的孩童或嬰兒,與成年人一樣,必須擁有所需證件。任何 18 歲以下人士到海外旅遊,而未與父母同行,可能需要出示「同意書」。
懷孕期間旅行
如果您的預產期在航班起飛日期的 4 星期內,您必須提供醫生證明,說明您最近接受過檢查,並適合乘搭飛機。
在預產期 7 日內(產前及產後),您將不能乘搭 5 小時以下的國內航班。若您需要在這段時間內旅行:
- 您需要獲得醫生的批准和與特別協助聯絡員隨行。
- 您的醫生需要在您起行前填寫旅客醫療表格。特別協助聯絡員會把表格直接發送給您的醫生。
要乘搭國際或經過水域的航班,您需要獲得特別協助聯絡員的批准:
- 在您預產期 4 星期內,您亦需要提供醫生證明書,說明您在過去 48 小時內接受過檢查,適合乘搭飛機
- 在您產前或產後 7 日內(旅行時也需持有您醫生所填寫的旅客醫療表格)
乘搭合作航空公司的航班?
如果您的旅程包括由我方合作航空公司所提供的 1 個或多個航班,請查看相關實用資訊。